埃迪终于又说话了。

字音铿锵有力,还有点不容拒绝的——咦?是不容拒绝吗?

“你是sr的御主啊,别紧张,那我们肯定很有共同话题了。”

沙条绫香:“!”

“本来我就是来跟他叙旧的,然后,再顺便多问一句——”

沙条绫香:“……”

亚瑟:“……咦?”

“能借用你家浴室吗?”

埃迪终于面不改色地把话说完了:“想在外面找个方便洗澡的地方都找不到,真是气死我了。”

“…………”

“可以么?”

“……可以,二楼有闲置了很久没有人用过的浴室。但家里好像没有适合你穿的……”

“换的衣服吗。没事,亚瑟,你有多余的么,借我就是了。”

怪不得。

合情合理,准备还相当充分。

*****

这个地方还有“熟人”在,恰好解了埃迪的燃眉之急。

他还是要面子的,从奥兹曼迪亚斯那里扯来的披风顶多能把腰围住,这时天都亮了,城市之中还有那么多人,难道要他裸着去找能穿的衣服,顺带找地方洗澡吗?

如果不是因为着实不方便,就算有亚瑟的关系在里面,他也不想在不认识的少女家借浴室。

可能有人会发现漏洞:按理来说,埃迪找来沙条家时,应该还处于衣衫不整(干脆就没衣衫)的相当尴尬的状态。那为什么,冷不防见到他的少女只是被吓到了一小下,第一反应并没有多强烈?

其实很简单。

这就要感谢他来的时候偶遇的一个“路人”了。

或者,对埃迪来说是偶遇,来的也只是一个路人。但对那个“路人”来说,他是有备而来——就是冲着埃迪来的。

“路人”实际上是这里的第二次圣杯战争的参与者,来头还很是不凡。

他也就是昨晚与亚瑟在同一时间觉察到地底异变,一时按捺不住,主动去探寻的英灵中的一个。

被重伤到濒死的那个英灵实力不凡,可能跟他不相上下,这点路人英灵早就察觉了。但是,“路人”找了一个晚上,都没找到人,濒死英灵的气息很奇妙地消失得一干二净。

可能是死了吧,那就太可惜了。

他倒是很有毅力,在对方死回英灵殿的可能性极其大的情况下,也耐着性子在夜深人静的城市里又转了几圈。

转到最后,天都开始亮了,“路人”才啧了一声,百般无聊地准备打道回府——

幸好他还没倒回去几步,目标就出现了。

跟昨晚的那个奄奄一息的英灵不是同一个人,但是……来者似乎要比那个英灵更有趣。

哪怕是此刻就在这里的最强之王,都没他那般嚣张。

天空已经大亮,在散发着热量与刺目光华的朝阳之前,这大摇大摆显露出身影的家伙竟然一点也不隐藏他的存在,那蓬勃得比朝阳更盛的魔力无所顾忌地张扬出来,仿佛生怕就在附近的英灵注意不到。

“唔——这个新来的,是在挑衅我么。”

“路人”居然没有生气,反而兴致盎然。

兴趣上来了,不能在白天动手的潜规则对他的束缚就没那么大。不过,他找过去,倒也不是完全存着和这个比最古的英雄王还要嚣张的英灵打一场的心。

他只是想先来看一看。

于是,他就来了。

一眼望见的,便是以徐徐升起、将半边天空映成灿烂金黄的朝阳为背景,暂时停驻在高楼之顶的——

披散在身后,微微泛着光华的银发。

转过脸,看向他的那一双仿佛傲然一切的金色眼眸。

将银发与金眼两个特征集结于一身的人,不会让人混淆他的性别,但是,他又无疑是尤其美丽的。

居高临下、有分量俯视一切的冷傲。除此之外,竟还有将他周身的锋芒悄无声息变得没那么扎人的点点慵懒。

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也集合在了一起,丝毫也不显突兀。更别说,在察觉到有英灵接近时,他在高处垂眸望来,似是想要看清,还微微地眯了眯眼。

“…………”

被俯视的金发的王一眼望尽,顿时愣在了原地。

……

“那是个神经病。”

埃迪一边洗澡,隔着浴室的门,随口跟在外面给他送衣服的亚瑟说起了之前发生的事情。

亚瑟的现御主去上学了,他刚好有自由活动的时间,故此,才显得这般悠闲。

乍时听见埃迪的评价,亚瑟的眉头微不可见地一挑,问到:“他做了什么?”

能让埃迪说出“神经病”这个词,可以说是很不容易。

“也没什么。”在很是清晰地传出来的水声中,男人的嗓音颇有几分嫌弃:“只是一上来就莫名其妙地跟我说,对我一见钟情,要我给他做王妃——”

亚瑟:“这样啊,一见钟……一见钟情?王、王妃?!”

表情呈现出一片空白,他捧在手中的衣服差点被抖落在地。

埃迪不知道门外的亚瑟已经被他的轻描淡写一句话给砸到呆滞了,此刻还在继续不屑地道:“这还不是最搞笑的。你知道么,那家伙还自称是英雄王,哧!”

骗谁啊。

吉尔伽美什长什么样子是什么德行他还不知道?

光是那宁肯站在电线杆上也打死不愿意站在地面的脾气,还有那目中无人,一口一个“本王”“杂种”的习惯,这个自称吉尔伽美什的金毛就没有半点沾边。

大概就是出于这双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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