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 > 重生耽美 > 被唤起的神级玩家[剑三] > 分卷阅读124

恭未篡时。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不要去计较人之常情,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从不缺席。”余暮雪保有自信地说道。

就连世人皆知圣贤的周公姬旦,都有因深陷流言蜚语,不得不辞去官位逃离家乡避难的时候。

而后世皆知的阴谋家篡权者王莽,在他阴谋显露之前,都还是一副礼贤下士毕恭毕敬的君子模样。

所以人们都说,要验证一块玉珏的真假,需要在火上烧满三日才能辨得出来。要看一棵树是否是良才,也得等到长满了七年以后。

做人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也要给与自己一个等待的时间。

“哼,你总是有理由,我说不过你。说吧,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李见素装作一脸满不在意的态度,扯开了话题。

“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找你的?难道不是你一言不问,就直接不容拒绝地把我拉出的人群?”余暮雪有心捉弄李见素。

“跟你这么久了,你是偶遇还是特地来找我,我还是分得出来的。但我不知道,你找我是为什么事情。照理说,名剑大会在即,你本来就准备的比别人晚了,现在更应该加紧备战了。”李见素也看了关于余暮雪的采访。他也不傻,他非但不傻,他想要聪明的时候,他也能条理分明。

“陪我走一段路吧,我想去纯阳宫论剑峰看看。”面对这样的李见素,余暮雪却是有意不想开口。

余暮雪没有去过现实里的华山去看雪景,但是她觉得,这游戏里纯阳宫的雪景就够她看的了。

云海十里,霞光万丈之下伴着一路零星雪花飘落,与寒气结冰的雾凇沆砀弥漫之景。在飒飒寒风中,余暮雪与李见素二人,一路靠着双足,一步一个脚印又一次登上了论剑峰。

峰顶,在那颗毫无意思的歪脖子松树下。

余暮雪躺了下来,她好像走累了,就随着自己的心,就地倒在了雪地里休息。李见素站在她的身旁,为她也是为了自己支起了一把黑色的竹纸伞,堪堪能遮蔽一些风雪。伞上印有金色的诗句与三四只黄鹤飞舞,是一把很华贵的伞。

余暮雪见着了,很是喜欢,念出了伞上面印着的两句小诗,“鸣雁征北野,待君归长安。黄鹤舒云翎,野田遥相盼。”

伞面上没印出的后两句,余暮雪也一块念了出来,此情此景,她觉得这诗这景,无一不美,于是她提出了一个看似很随意的问题,“我发现你喜欢练剑呀,李见素仙长。”

那么多职业,那么多武器,明明可以有这么多选择,这只是个游戏,你也可以随时随地就放弃纯阳这个门派,去选择更帅更厉害的门派。

李见素低头注视着余暮雪的脸,反问道,“你的名字是出自李白的诗句,朝如青丝暮成雪吗?”

余暮雪虽然不明白李见素怎么又把问题丢给她了,但是仍点头答道,“是的。”

早上还是满头的黑发,为什么到了晚上就变成了满头白发呢?

鬓角应是未迟暮,何故一念堪白头。

余暮雪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但是又觉得这个句子很美,所以给自己的角色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我也很喜欢李白的诗句。最喜欢他侠客行里的那一句,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听李见素这样说,余暮雪反倒是笑了,“我以为以你的性子,不是应该更喜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样酷酷的句子吗?”

这两句,一句说的是,剑客闲暇时路过某地,脱下佩剑跪坐喝酒的片刻时光。

一句说的是,剑客拥有十步之内就可以杀一人,千里之内都无人可以抵挡的厉害剑术。

确实是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诗句。

若论帅气装x,那肯定也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样才能尽显威势。

李见素摇了摇头,“所以说,这才是我会喜欢剑的原因。剑在其意,不在其外。上能君临天下,下能出鞘杀人。越是困锁在这钢筋水泥的现实里,我越发的喜欢剑。强只是一时,帅是一辈子的事情。”

在这与日俱进,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里,人越发会感觉到自己的藐小。也许这种感觉,存在于你某一次仰望天空的一瞬间,存在于某些无法挽回的事情之后。

但更多的时候,这份藐小认知,会在你理解到黑暗、不公、窘困这些不可避免的问题上时,才能顿感真实。

那你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吗?能打破常规,逆转乾坤,做一代名留青史,千古传颂的伟人圣人吗?

不,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李见素也不可能,但他一样有这样的烦恼。

他无法去想,无法去解决,甚至不愿去想。他选择了另一条路,另一条单纯有寄托的路。

来何汹涌须挥剑,去尚心静可付道。

在游戏世界里,心中有怒的时候,我就挥洒出来。内心平复的时候,我也可以静下心来问道。

余暮雪没想到李见素有一天也能说出,这么高深莫测的话,她很佩服李见素这样的剑,“那你有没有想过,把你的剑,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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