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点了点头,说:“还真是不知道痛。不过,这个人给我感觉有些不对。我以前见过得了疯癫病的人,他们不但疯疯癫癫的,而且还会边跑边流口水。”
绯衣男子这个恨啊!他真想……真想生吞活剥了孔子曰!哎……既然已经将戏演到了这一步,他又怎能无功而返?为了满足孔子曰对于疯癫病的变态要求,他不得不酝酿出大片的口水,让其沿着唇畔滑落。
百里凤啧啧道:“嘿,你别说,还真流口水了。”
孔子曰扔掉手中的猪腿骨,朗声道:“这算什么?我还知道,疯癫的人一旦饿了,连自己的屎都可能当玉米粥喝!不然。就是疯的不够彻底!”
绯衣男子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此刻一听孔子曰言,只觉得自己的小心肝啊,变得拔凉拔凉地。
他实在不想再这样折腾下去了,否则没折磨疯孔子曰,他自己就会变得精神失常。
狠了狠心,他呲起了阴森森的白牙,嗷嗷大叫了两声,冲着孔子曰就扑了过去!
他势必要咬孔子曰一口,以泄心头只恨!
事实证明,运气这种东西与绯衣男子不合拍。但见他一脚踩在了猪骨头上面,脚下一滑,身子前扑,用脑门亲吻向了桌子的边缘。只听咣当一声后,绯衣男子扬起脸,用极其复杂的眼神看了一眼孔子曰后,便摇摇晃晃地瘫软到了地面上,彻底昏死了过去。
孔子曰瞧了瞧碎裂的桌子边缘,又看了看已经昏迷过去的绯衣男子,终是长叹一声,对百里凤说:“我觉得,这哥们儿挺适合练铁头功地。今天,他不但撞碎了客栈大门,还撞裂了我的桌子,实乃可造之材啊!”
百里凤点了点头,认可了孔子曰的话。
孔子曰伸手将绯衣男子扶起,掐住他的脖子,使劲摇晃道:“喂喂,你没事儿吧?
醒一醒,醒一醒!”
绯衣男子晕乎乎地醒来,缓缓张开朦胧的媚眼,极其哀怨地扫了孔子曰一眼后,干脆闭上眼睛装昏迷。
孔子曰先是照着绯衣男子的脸颊连拍数下,见他并没有醒来的意思后,这才叫来小侠,让他将绯衣男子扛到楼上去休息。
百里凤凑了过来,在孔子曰的耳边问:“你留着他,不怕麻烦?”
孔子曰微微垂下眼睑,苦笑道:“怎么不怕麻烦?这一天之内,他已经砸坏了二十三个盘子,十六个大碗;撞坏了一扇木门,磕裂了一张桌子,踢坏了两把椅子。”随即拍了柏额头,“哎……也不知道他是真疯还是假疯。反正,等我医治好他的疯癫病后,就让他离开。如果现在将他丢出去,他根本就无法自保。”
被扛在小侠肩膀上的绯衣男子,微微地颤抖了一下睫毛,在心里冷笑道:想赶我走,没门!不把你折腾得一穷二白、折磨得神经兮兮,我是不会走地!
小侠困得两眼朦胧,走到楼梯拐角处的时候.身体一歪,差点儿将绯衣男子甩到地上去。绯色男子的身体随着小侠的身子倾斜,脑袋咣当一声磕碰到了楼梯扶手上,痛得他两眼一黑,差点儿流泪满面。
绯衣男子这个呕啊,只能在心里一遍遍地咒骂着孔子曰,骂她不懂得怜香惜玉,放着他这样一个风情万种的大美男不管,竟陪着百里凤那个二愣子!要知道,他现在可是脑袋迷糊、身体虚弱的主儿,如果她对他起了什么心思,想要对他动手动脚,玩个翻什么云呀,覆什么雨地,他也没有力气抗拒。
孔子曰那个臭婆娘,连这么好的机会都不懂得把握和利用,真是无可救药的混蛋!
第二十一章:破门而入非好鸟(一)(vip)
百里凤与孔子曰继续喝酒闲聊,没有人在乎所谓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百里凤问:“子曰,如今这间客栈己归你所有,你可想过要做些什么?”
孔子曰想了想说:“原本想过要开妓院的,可毕竟已故的老掌柜不喜欢,我也不能让他死不瞑目,躺在坟墓里还被我气得冒青烟。想来想去,我觉得还是开间赌馆的好。正所谓吃喝嫖赌,我只要抓住这四样中的一样,以后都会财源广进,吃喝不愁。”
其实,原本孔子曰并没有打算做些什么,甚至抱着有点儿颓废的心态度日。但谁能想到,她会得到这间客栈,会认识一个老实本分的小侠,会收留一个疯疯癫癫的绯衣男子?每个人一张嘴,都是要吃饭的。如果她现在不做些什么,那么没准儿明后天,他们就得往破庙里一蹲,然后拿个破碗祈求别人赏口饭吃。
因为她的自尊作祟,不允许她卑微地活着,所以她必须好好地活着,争取有酒喝,有肉吃!她要在幸福中等待那个人出现。或许,那个人早己经出现了,只不过,她还不知道他是谁罢了。
再者,她之所以决定开间赌馆,那是因为她也没有什么别的能耐,唯有在这赌博上有两分底气。
前两天,她曾偷偷地溜进一家赌馆,一出手,果然赢了不少的银子。虽说她最后又故技重施,将所赢来的银两悉数输了回去,但这个过程已经足以证明,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一直具有赌博的天分。
百里凤眼睛一亮,问:“那我入伙如何?”
孔子曰笑了,正愁没有顶梁柱,偏巧他百里凤就凑上来,“那感情儿好。”
百里凤伸手在自己的衣袖里摸啊摸啊,最后又尴尬地抽回了手,咧嘴笑道:“等明儿个我把银子给你送过来。”
孔子曰想了想,问:“你除了朝廷给你月俸外,可有别的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