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 > 经典耽美 > [摇滚]声嚣尘上 > 第4节

梦中,他走在旷野,张开双手,拥有无限的自由与快意。可以不受束缚,可以随意尽兴。没有束缚,没有牢笼,只有一望无际的天空让他任意飞翔。一觉醒来,严欢有点遗憾那只是一场梦。

不过,带给他美梦的曲子他可还没忘记。

于是他问john。

“嘿,可以教我弹吉他么?”

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

布鲁斯,又称蓝调,英文blues。

最早是由黑人创造的一种音乐形式,忧郁,叛逆,充斥着反骨的精神。在当时以白人为主流的音乐社会,黑人布鲁斯象征着一种抗争与不屈服。

当然,所有种类的摇滚皆乃反骨,是挣脱束缚的自由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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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时手抖,预谋已久……来开新文了。

☆、livehouse

在开始向john学吉他的第二周,严欢就有了想放弃的冲动。

他实在没想到,这种看似简单的乐器,想要熟练掌握竟然是那么困难。

“你以为天下有免费的午餐?”john轻哼一声,这阵子他也学会了一些中国谚语。

手指从弦上收起,严欢看着自己磨出来的血泡老茧。虽然已经有做处理,但还是很痛。这些老茧都是按压吉他的钢丝琴弦的时候被磨出来的。

“和弦就有许多种,要熟练地练会一首歌曲,还要学会熟练地转换和弦。”严欢道。“当时你借用我的身体弹吉他的时候,感觉没这么难啊。”

“我是我,你是你。”john厉声道:“想要学会吉他,只能靠你自己练习。”

严欢无奈,他本来只是对这种音乐有些兴趣,也想自己亲手弹一弹。但没想到john一教起人来会这么严肃,比起他所遇过的魔鬼教师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这样,但是他并没想过放弃。这可是他第一个有兴趣主动想要学习的事物,怎么能这么快就半途而废?

从那晚开始,每天在完成功课后,严欢会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来练习吉他。

逐渐地从只能弹出几个单调的音符,到学会部分和弦,再到可以练习完整的歌曲。当他用吉他弹出第一首旋律时,那充斥在心中的成就感和喜悦,是其他任何事物都比不上的。他在这种学习中,获得了无法比拟的快乐。

长此以往,似乎现实中那些压抑与不顺都不再那么让他烦躁。

生活中除了被强制安排的事物,出现了自己真正想要去做的事,这让严欢觉得格外有劲儿。他现在不会总在学校表现出不驯服的模样,而是把精力都留到晚上学习吉他去了。这个转变,甚至让部分教师以为他在改过自新。

“严欢!”

这天课间,一个人走了过来。正是少数几个和严欢交好的男生,李波。


状态提示: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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