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 > 经典耽美 > [摇滚]声嚣尘上 > 第14节

因为于成功他们全部都是用电吉他练习,严欢一个人要是拿着民谣吉他出来,那丢脸丢大发了。

乐队的正式练习,基本用的都是电吉他,电贝司,还有架子鼓。为了确保音响效果,还要为这些电字开头的乐器插上扬声器,这些都是现场表演的必须装备。

而严欢作为一个刚刚学习吉他的小菜鸟,对于这些常识是一概不知的。

“john,在你们那个年代就有这些乐器了?”

“电吉他的确很早就出现了,和一般吉他不同,可以调节音量。而且现场表演的时候,电吉他能演奏出更多的风格。”

严欢听着john的科普,看着于成功他们试音,问:“为什么他们是用一个和指甲差不多大的三角片在弹奏?”

“那是拨片,用指甲弹奏很伤手,用拨片代替就会方便很多。”

严欢心里默默记住了,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双手,决定一会回去也买一个用一用。

“john,你之前怎么都没有讲过我这些?”

脑海里的老鬼迟迟没有出声。

“john”

“抱歉,因为这些都是太基本的知识,连初学者都不会问,我一时忘记要对你说。”

敢情john的意思是严欢连初学者的知识都不了解,已经无知得超过了他的想象?严欢决定不去理会john这种不自觉的嘲讽,继续看于成功他们练习。

这支夜影学生乐队,水平和livehouse里那些表演乐队简直是天差地别。

但是于成功他们埋头练的火热,毫不在意这些。几个大男生练到兴起的时候,甚至还忘我的甩起头发。虽然甩出来的都是一头臭汗和头皮屑,但是他们还是乐此不疲。

和严欢一起看练习的李波也在感慨,“他们这份劲头要是用到学习上去,学校里的那帮老古板会笑死吧。”

严欢却不置可否。

被人逼迫去做某一件事,和去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那感觉完全是不一样的。在被逼迫的时候,只会产生压抑和痛苦。而为了你自己热爱的事情,哪怕再苦都可以把它转换成一种快乐。

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像一般家长那样感叹“要是我家孩子在学习上也有这种心思就好了”,是完全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的。

他此时看着练习得满头是汗的于成功几人,眼中也有遮掩不住的羡慕。在这个被压抑着性格,无法自由选择的年龄,能有一件如此热爱的事情是多么令人欣羡。

几番练习下来,于成功他们中场休息,他抽空走过来问严欢道:“怎么样?感觉如何?”

严欢看着他额角滴落的汗水,微笑道:“很厉害。”

这是他的真心话,能够这样专注而认真地投入自己的梦想中,的确是非常令人敬佩。

“呵呵。”这回倒是于成功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脖,“哪里,其实我们的水平也就是一般般。对了!严欢,你今天不是没有带吉他来吗?先用我的练习一下好了!”

严欢还没来得及跟他说自己不仅是没带而是根本没有电吉他,就已经被于成功拉了过去,一把将他自己的电吉他塞到严欢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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