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 > 言情总裁 > 霹雳穿越之不染 > 第4节
厚脸皮领着徒弟拜访了好友,我都带徒弟过去了,白衣怎么着也要意思意思,当然这种占便宜的事我是不会放过黑衣那个重度兄控,白衣师傅风之痕是一个意外之喜,虽然我压根就没打算从他这个高冷的世外高人手中讨便宜。

之后,又顺道见了许久不见的廉庄,随遇没有见到,毕竟时间过了许久,徒弟也从孩童长到青少年,随遇自然也如剧情所讲的那般进了时间城,倒是情况稍好的病子让我惊讶,看来病子被廉庄照顾的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区的作者回复有些方,我输完回复的话,竟然找不到确认按钮……

在这里统一回复啦,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努力的(握拳)

☆、出小居,染世俗

陪病子看了一场全场下来只有一个红衣红发之人照书念出来的戏,许是太久没有热闹过了,一个戏台,一个人在台上念戏,我竟然觉得别有一番风味,大概是那名唱戏的人足够霸气,足够有气场吧。

徒弟陪我赶了挺长时间的路,我看他有些累,路边正好有个摊位,我们二人便点了一些吃食,只是太辣了,实在享受不了。

本来是不会路过这里的,但我看徒弟的衣服已经有些不合身,便拐了个弯,在附近购置了一些布匹。为什么不直接买成衣呢?当让自己做啊,只是将布匹做成成衣的人不是我,是我那勤俭持家的乖徒弟。

犹记得,第一次我说要给他买衣服的时候,他竟皱着眉头告诉我,买些布匹就好衣服他会做,不用浪费不必要的金钱,好半天,我的下巴半天都没合上。

说来,到了这里这么久,久得我已习惯古人的一切。

但,这个地方连空气中都含有丝丝辣味,实在是让人难以习惯。只是此时此景这种莫名的熟悉感到底是什么呢,令人疑惑。

“师尊,这会儿还辣吗?”乖巧徒弟秦一明在旁忧心道,手中动作着又将已经空了的茶碗填满,瞳孔漆黑发亮,好像是包容了整个星空的最明亮的星星。

“不辣了,你也别管我了,瞧你的嘴巴马上就变成腊肠了。”我放下手中的茶碗,一脸戏谑的逗着自家徒弟。

我半仰脸,看着头顶的天空,天空仍然是让人心情愉悦的蓝色,看一眼就觉得心情舒畅。我心想这不愧是古代的天空,在我那个时代这样的天空实属难得一见。

正在感慨,听到一明说,“师尊,近日沿途中,经常听人说起清香白莲素还真!他实力很高吗?为什么这么多人都谈到他就一脸的崇拜。”

这句话犹如晴空打雷,来到这里这么久还是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听到素还真这个名字,尽管依然知晓,但听到还是不免唏嘘。

我想了想,“非常出名,每天都在为守护苦境的和平而到处奔波,连回家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为此还经常被人打趣,说素还真把家当成客栈来住。”

乖徒弟一明低着头,声音略带着兴奋说,“师尊我以后会变得跟素还真一样厉害吗?受人尊敬,以守护众生为己任!”

喂!话别听半句啊!我不知道该如何给徒弟解释,难道告诉他说名人不好做,会有很多比那次被人冤枉偷荷包的事情发生,素还真那样的名人更是不好做。叹了口气,道“愿望很伟大,现在这些对你来说还太过遥远,倒不如做好现在的自己,你看我们现在心境平和,无忧无虑,知足常乐,生活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岂不快哉。”

徒弟抬头看了我一眼,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最后侧着头说:“最喜欢师尊了。”

真是个小鬼头,心里其实还是想要成为素还真那样的存在,我拨了拨手上的佛珠,挥之一笑,“师尊也喜欢一明。”徒弟有点反应不过来愣愣地抬头看了下天,又看了看我,猛地低头只盯着碗里红灿灿的面条,不过红透了的耳根出卖了他此时的害羞。不行,回去之后,要好好给徒弟普及普及苦境的危险性。

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笑声,旁边的桌子多出两个人来,领先的坐在一个轮椅上,那人是一个温文儒雅、面似冠玉的白发修道者,风趣着对刚才笑着的机敏少年说:“好了,你不饿,我都饿了,赶紧点面吧。”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见到所熟知的剧情人物,我一时愣在那里,看到那二人已经开始吃起小二上的面条后才突然反应过来,急忙将自己惊讶的表情收回去,心里却为刚才看到的人直打鼓!


状态提示: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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