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都是宝,连毛都可以卖钱,所以我们杀死野猪之后通常都是不采集的,直接拿去杂货铺,那样价格还高些。”

“你有一整只猪?”萧潇惊喜地问道,猪肉猪蹄猪杂就连猪血都是好东西啊,每一块都是宝。

“是啊,”那人点点头,“昨天遇到一家子野猪,我们兄弟几个上去将它们宰了,都收背包里了,你等一下,我摆上去你看看。”说完低头摆弄了几下,他前面的光摊如水纹般晃动了几下,出现了大中小三只野猪,大的那只十枚银币,中的八枚,小的也要五枚。

和旁边小山般只要一枚银币的一大堆狼肉相比,真的好贵啊。萧潇暗自感慨,好在他还是买得起的,不过买完之后他就变成穷光蛋了,幸亏昨天弄了一大堆的生活用品回来,短时间内不会有饿死的危险。

唔,看来有必要考虑一下开源的问题了。

见萧潇掏钱买了一中一小两只野猪,御风奇怪地问道:“萧潇你买猪做什么?你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吧,再说它也不怎么好吃。”

猪肉不好吃?这是什么奇怪的论调?

“为什么猪肉不好吃?”萧潇也很奇怪,“虽然猪肉没有鹿肉羊肉那么补,也没有狗肉那么香飘万里,还没有牛肉那么有韧劲,但还是挺好吃的。”

御风撇撇嘴,“得了吧,要我说啊,山鸡最好吃,肉质鲜嫩,还容易烤熟……”想到眼前这人的原型是山鸡,赶紧换一个话题,“这么多肉你准备怎么吃?都扔水里煮吗?”

“干嘛要扔水里煮?我准备将一部分红烧,一部分做成卤肉,蹄髈要炖得烂烂的,猪血猪杂就做成猪血肠晒起来……”

“萧潇,”御风挠挠脑袋,困惑道:“为什么你说的我都听不懂?什么是红烧?还有那卤肉、蹄髈猪血肠又是什么?能吃吗?”

萧潇顿时噎住了,良久,小声地问道:“你们在游戏里吃肉是怎么个吃法?”

“煮啊,”御风一脸嫌弃的表情,“放水里直接煮,不过煮出来的东西都不太好吃,很淡,而且还有一种怪味道。再有就是烤,但它的要求挺高的,有一步没做到都烤不熟,而且如果烤焦了也不能吃,所以很多人都直接煮了,反正味道没什么差别。”

萧潇突然觉得有点沟通不能,他真的来到了三十三世纪而不是石器时代?


状态提示: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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