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 > 言情总裁 > [剑三]血染霜华 > 第71节

忽闻琴音,银发少年神色不变,眸光清冷,然而手上的动作却陡然间变得急促起来,对方的琴音始终不疾不徐地与己相合。

一曲罢,银发少年收起古琴,起身走出船舱,仰起头望着上方的悬崖。青衫青年恰好也低下头望向船只,相隔不少距离,二人的视线却在空中相逢。

习武之人五感敏锐,明非染自然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虽说有些人行走江湖时不喜穿门派服饰以掩盖身份,但大多弟子都是一袭门派服饰以免误伤自己人。每名获准外出的弟子都应当知晓其他门派之人的服饰,若无意外,此人应是长歌门之人。

青年勾唇一笑,运气朗声喊道:“天色渐晚,下面这位小兄弟,介意可杨某到船上一聚?”

听到对方略带笑意的喊声,明非染原本冷淡的面容也缓和了不少,这性子倒是与叶芳泽那二货有几分相似。

只不过叶芳泽的洒脱不羁总是容易犯二,而此人行事却更显狂傲。

明非染并不讨厌自信的人,甚至是欣赏的,因为真正自信的人,他的狂傲定是有其资本,而非是自大。

“兄台请便。”少年清冷的声音也从江面上响起,外出游历,本就是为了增长见闻与交友。琴音相交,粗略一见,他对此人的感观尚可,并不排斥。

得到答复,青年背着琴,十分利落地提气一跃而下。对方武艺不俗,至少轻功值得一赞,只见他不轻不重地准确降落在了甲板上,随后抬头对明非染露出了格外爽朗的笑容。

眉目疏朗的青年对银发少年抱拳,一脸洒脱的笑道:“长歌门,杨潇。”

一袭蓝白道袍面容精致的少年则是抱拳回礼道:“纯阳,明非染。”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第二十七章 游历(十)

杨潇是长歌门这一代优秀弟子之一,不过此人性情狂傲不羁又十分洒脱,甚是不喜朝廷之事,所以在出师后便选择了游历江湖而非走上科举之路。

大多是心向朝廷,多有关注朝堂之事,但如杨潇这般选择的却也不在少数,所以他顺利的溜了出来。

比起明非染这枚初出江湖的新人,他可谓是经验丰富。起初他甚至连门派服饰都没穿,偶尔还会扮成一名琴师四处游历。只是后来出手的次数多了,为避免多余的麻烦,他才又穿上了长歌门服饰。

暮色渐晚,二人在房内相对而坐,银发少年一手执壶,一手扶盖,不疾不徐地倒着茶,眉宇疏朗的青年毫不客气的端起茶杯缓缓饮下。

“好茶,明兄弟倒是会享受,出来还不忘带着这等好茶叶。”杨潇一脸调侃道。

银发少年淡然的说道:“好友所赠。”

“这么说我倒是沾光了。”

“你要如此想也无错。”

听得对方如此回答,杨潇不禁笑道:“你果然是个有趣的人。重新介绍,我名杨潇,字怀瑾,倘若不介意,可叫我怀瑾。”

杨潇没说的是,除了一些同门,他很少会让旁人如此称呼自己。

“握瑾怀瑜,好字。”烛光下的银发少年似是比白日里柔和了许多,他缓缓地说道:“明非染,纯阳玉虚弟子,无字。”

纯阳修道者多是取道号,表字除了家人所取外,他们倒是并未重视。对明非染而言,他的名字本身就是由师尊所取,有着不同的意义,表字于他,许是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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