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 > 重生耽美 > 穿到古代搞建设 > 第124节

“王叔破费了。”吴王眼睛扫了下贡品,脸上并没有不豫,只挥手让侍者接下。

西侯见完礼,献完贡品,带着儿子到旁边木台左下首席位上坐好。西侯封地的贵族跪坐到封主身后。

“老臣见过大王!”北侯虽然不情愿行大礼,可是西侯已经带头了,他也只得按大礼跪拜。

“北侯请起!孤都说了,只要行家礼即可。”吴王这次没有起身,只是笑mī_mī的让侍者去搀扶。

“老臣这次进都,带了六匹宝马进献大王。”北侯的封地靠近赵国,盛产马匹。

“哦,在何处?牵来给孤一看。”吴王喜武,武人基本都喜欢骏马。

北侯满脸得色,挥手让手下去大殿外把骏马牵来。北侯进献的骏马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北侯手下牵着六匹马依次进入大殿,这六匹马,颜色都是精选的,有两匹纯黑色,两匹纯白色,还有两匹棕红色,这六匹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鬓毛长长披散。每一匹马被牵进来,都引起人们的赞叹。楚朝辉看一眼骏马,就看一眼胖胖的北侯,心中百爪挠心的痒痒,为什么达城就不出产骏马呢?

透过珠玉,吴王看着六匹难得一见的宝马,心里只有心疼,北侯的封地,因为产马,是仅此于东海之滨的富饶封地,却被先先王封给了幼子,平时见不到马,想不起就不心疼,如今这六匹骏马就在眼前,简直就是在他心底撕扯。

“王叔的封地宝马在大秦都少有。”吴王心疼着,却频频点头,满脸的欢喜。

北侯得意,他的封地上的马,在中原地区非常有名。北侯靠着跟周围国家进行马匹交易,过得有滋有味。

“有好马,才有好军队,王叔封邑上养的马越来越健壮,我看以后每年上贡的马匹就多五十匹吧,这样我大吴就可多战车保卫国土。”

北侯得意的神色立马消失了,这是拍马拍在马脚上了,每年的贡品不减反增。

北侯垂头丧气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心中懊恼选择了宝马进献。因为有北侯这个前车之鉴,吴王的三个庶弟进献礼品时兢兢战战,就怕吴王给他们也增加上贡。

好在这三位封主的封地都不怎么起眼,吴王对他们温言嘉勉一番,便让他们到旁边入座。

“儿臣光拜见父王!”最后一个轮到公子光,公子光是小辈,前面长辈都行大礼了,他更加要行。公子光后面跟着的是郑钰铭和楚朝辉,魏慎和陈蒙等贵族尾随在两人之后。

“是光儿啊!”吴王从高处往下细看,只见自己这个庶子如今已经长成俊秀。“到孤面前来!”吴王朝着公子光招手,这个儿子虽然被他遗忘,但当儿子在跟前时,吴王心中的那点血亲亲情苏醒过来。

“是!父王!”公子光起身上了木台,跪伏在吴王脚边。离开王都整十年,如今见到明显变老的父亲,公子光眼眶变红。

“光这么高了,当初你离王都时,还是个孩子。”吴王抚摸着公子光的脸庞,这张肖似魏姬的脸,唤起了吴王对往日的回忆。他跟温柔美丽的魏姬,有过很多幸福时光。

“光在达城日日想念父王。”公子光声音凝噎。

“小鸟长大总要离开父母。”吴王被儿子感染,眼睛也开始发红,人老了,心便变软了。

“儿子这次带了几件新奇礼物进献父王。”公子光倚在吴王脚边不想离开,吴王也正沉浸在温情里,握着儿子的手不住打量。

“是何物?”

“是四个轮子的马车,还有用来书写的纸。”

“纸?”吴王从没听过纸这个物件。

“纸可以取代锦帛书写。”公子光回首,让达城侍者把纸先捧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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