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贴着精贵标签’的人,而不是一个真正爱我的人?其实从这点来说,祁宏确实要比你强多了。”

孙衍之无语摇头:“我怎么可能势力到那个程度,你何必要处处拿他来和我比?”

耿皓捏着拳头:“不拿你来比,怎么能突显祁宏的好?”

那还是曾经他与孙衍之在德国出游时发生的一件小事。

他们吃过晚饭以后,在街道旁散步,街角有一名抱着狗的流浪人,正裹着厚厚的摊子睡觉,脚边上放了一个盒子,里面散落着一些零钱和硬币。

耿皓地脚步顿了几秒,他翻找钱包,却发现身上最低额度的零钱,是一张50欧元的面额。

他下意识的看向孙衍之,而男人却露出些不赞同与厌恶的神情。

“走吧,你给他们钱也只不过是助长这些蛀虫罢了。你知道这些难民干得出什么事?”

耿皓不愿在这些问题上同他争论。他进了路旁的便利店,说着“我买包烟”,然后顺便挑了些饼干与零食。

出来的时候,他将食物和零钱一并放在了流浪汉脚边。

那时,孙衍之正在不远处低头打电话,耿皓朝他走了几步,本来在沉睡的男人和狗,醒了过来。流浪汉对着耿皓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而那只狗犹豫了几秒,在主人的授意下,走到耿皓脚边,低头轻轻蹭了蹭他。

孙衍之挂上电话的一秒,大约是未曾留神发生的一切,他被狗吓了一跳,很大声的骂了句什么,然后粗暴的将狗踢开。

流浪汉脸上露出愤怒的神情,怒斥了两句,孙衍之居高临下地说了几句德语,男人随之失落的抱着狗,不再出声。

那时耿皓想起很久之前,他和祁宏一次最莫名其妙的争吵。

那天晚上,他在祁宏家过夜,半夜的时候的饿了,两个人穿上衣服去24小时的麦当劳吃夜宵。

凌晨的快餐店里,几乎是所有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聚集的“家”,耿皓不愿意在店里吃东西,买了两份套餐便打包离开。

走到半路的时候,他饿得不行,随即拆了一个汉堡啃,可是只吃了两口,便发现味道有些难以下咽,于是便要仍在路旁的垃圾桶里,再去隔壁的肯德基重新买一份。

你扔了干嘛?你给我,我拿过去给那些人啊!这一整份套餐都没动,也太浪费了,我拿回去也要不了多少时间,你就非得扔了不可吗?

耿皓坚持着说算了。

耿皓总是想着祁宏第二天还要上班,男人半夜起床陪他出门,已经让耿皓过意不去,他不想祁宏再跑一趟,才不愿让他回去。

而这句算了,却招来祁宏几乎一整晚的数落和念叨,说他浪费、又没同情心,耿皓总觉得自己实在委屈。

生活幸运的人,大抵看不到人间疾苦。

所以耿皓无法理解祁宏那些固执的坚持。

他甚至无法透过祁宏近乎偏执的执拗,去看到一个男人历经苦难过后,不忘初心的那份善良与坚强。

他想为什么以前他会觉得,祁宏竟然无一处比不上孙衍之呢。

男人善良、正直、又朴重。

虽然偶尔脾气不好,但是更多的时候,他温柔、耐心、而体贴。

他平凡而沉稳,认认真真的生活,勤勤恳恳的工作。

更重要的是,祁宏始终在用他的方式爱着耿皓。

这个男人,或许不能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拿给他。

可是他却已经把所有他所拥有的最好,都给了耿皓。

耿皓想,所有的这一切,让他有什么理由不爱祁宏呢?

再或者,对于耿皓来说,他爱上祁宏,又真的,是否需要什么理由呢?

他想起孙衍之曾经的一个比喻。

“你说喜欢就像是一场感冒。早晚有一天,总归会消失的。”

“再喜欢的东西,久了也会因为过时而厌弃。”

“可是我觉得,可是爱不一样啊。”

“孙衍之,你真的爱过什么东西吗?不是喜欢的一件又一件收藏品,而是真正热爱的一项事物。”

“音乐?艺术?摄影?或者你热爱的,也许是收藏本身?”

“爱和喜欢是不一样的,当你真正爱着什么的时候,你会为它奉献、恒久的迷恋,他们不随着时间推移而减淡,反而历久弥坚。”

“如果喜欢就想感冒,那么爱情一定是癌症。”

“因为它会伴你至死,孙衍之。真正的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啊,你这辈子都忘不了的。”

耿皓看着孙衍之问:“所以,你真的爱过谁吗?”

孙衍之看着耿皓。

他头一次发现,眼前男孩儿的模样,开始在眼睛里变的模糊。他与自己记忆里那个人,原来真的一点儿也不想。

孙衍之想,自己其实是爱过一个人的。

不是耿皓,那个人叫高珩。

孙衍之曾经有一个恋人,是他的高中同学。名叫高珩。

那时,两个人都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孙衍之比高珩高一届。每一年期中或者期末,他们都牢牢占据各自年级排名的榜首。

高中时期的恋爱,总是伴随着许多辛酸与甜蜜。两人自然而然的彼此吸引、相互靠近,试探着对方的心思,在意每一个交汇的眼神,暧昧着,直到磕磕碰碰的成为恋人。

热恋的时候,世界的一切都变得美好。避开旁人的视线,在课后的操场上偷偷拉手、接吻,哪怕仅仅是用着同一副耳机,一起听着磁带里的歌曲,都让人觉得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然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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