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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