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 > 经典耽美 > 我想回家 > 第12节
上,放到唇边深吸了一口,吐出长串的白色烟雾。

待要吸第二口时,他顿了一下,碰到了嘴唇边的烟蒂又放了下来,任那支烟自个烧了很久之后。然后出乎黎骞意料,这人摊开左手,露出满是疤痕的手掌,拿着尚在燃烧的烟头狠狠按了下去。

他痛得抽搐了一下,微微仰起头,压抑住缩回手的神经反s,he。黎骞握成拳的手也猛地一抽,差一点就要打开面前的门。

但他终究没有。

他不是与谢昱明闹脾气,也不否认两人在这三个月以来,难以回避的靠近。可哪怕心在触碰中雀跃欢喜,他的理智也依旧尽职尽责的提醒着,谢昱明与他并不合适——他们之间也许有爱情,但却难以是彼此相伴一生的伴侣。

他们曾经隔着巨大的阶级差异,并因此而分开;后来隔着三年的不同境遇,若不是谢熙磊的请求,只怕一辈子都不会再见;现在,两个人之间也依旧隔着三个月的交缠纠葛——黎骞见过谢昱明最狼狈屈辱的样子,他能一时不在意,但以他的x_i,ng子,能永远不在意吗?

谢昱明傲气难折,不知为何养出的睚眦必报的x_i,ng子。见过他惨的人,他总要见到对方比自己更惨的样子才肯罢休。黎骞可能是个意外,但他总会不经意想起那三个月的羞耻难堪,就像心底的一颗种子,一点一点生根发芽,最后彻底爆发。

感情也许是一时的润滑剂,但想要彼此陪伴一生,只有爱情,很难很难。长痛不如短痛,他早明白了其中道理,又怎么还会轻易尝试。

黎骞的确很了解谢昱明,只不过是三年前的他。

如果他能放下黎骞,也就不会疯了。

谢昱明不否认自己x_i,ng格中最黑暗、最丑陋的部分,那是他成长途中附带的产物,如附骨之疽,切肤刮骨也难以去除。放弃有一些东西——即使是很喜欢的东西——对谢昱明来说,次数多了,也就麻木了。如果黎骞于他而言无足轻重,他或许选择将人推入深渊,但他分明是不一样的。有人说黎骞是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但谢昱明自己明白,黎骞就是他的心脏,所以他宁愿忍受切肤刮骨之痛,也不能失去自己的心脏。

胸口那里空得只剩一个流血的大洞,到最后连血都干涸了的滋味,他尝过三年,如今一天都无法忍受。

为了黎骞,他愿意撕下那层骄矜的面具,将一往直前追求内心所想要的自己完完全全展现出来,把所有的柔软放到他面前,纵是他要如何践踏,也毫无怨言;只要黎骞还要他,就是这样的改变会让他鲜血淋漓,也心甘情愿。

甲之蜜糖,乙之砒 | 霜,黎骞不愿也不敢去尝了的东西,对谢昱明来说却是甘之如饴。说到底,不过是爱得更深罢了。

黎骞静静看着,直到眼睛都有些许酸涩,谢昱明终于慢慢爬起来,离开他门前,似带着满身的创痕。

第20章 狂犬模式

自上次将谢昱明拒之门外后,黎骞有几天没看见他了。今儿有一场慈善酒会,黎骞也被邀请了。

他平日里很不爱参与其他x_i,ng质的酒会,只偶尔一次维系着基本的人际关系,大多都推拒了。

说到底,是与谢昱明在一起的几年,让他对这种上流社会的交往方式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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