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 > 言情总裁 > 第24条婚规 > 分卷阅读101

他。”

以琴相知,这要是在古代,又是一出才子佳人的好戏。

只可惜在这个时代,在他们这个年纪,谈论这些未免过于沉重。

王潇潇侧着头:“既然孩子是季家的,那霸叔之所以要找到你,纯粹是为了这个孩子,你并没有错,出庭作证也是为了伸张正义,那你为什么要跑呢?如果是为了回来祭奠你的母亲,你完全可以跟霸叔实话实说,看在孩子的份上,他应该会同意才对。”

徐曼疯狂的摇着头:

“不,不能回去。我绝对不能回去,他要割了我的舌头,他说到就能做到,我是宁死都不会回去的,姐,好姐姐,你们帮帮我,求你们帮帮我,我不想回去,我不想死。”

虽然她怀着身孕,但她毕竟是个孩子。

霸叔或许只是想吓唬吓唬她,并不会残忍的割掉一个可怜女孩的舌头。

而她当了真,所以拼命的想要逃。

这些我都能理解,毕竟那天晚上侯邺对我所做的一切,我天真的以为只是想试探我,但他却是认真的。

看到徐曼那双惊恐无助的眸子,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直到上高速,王潇潇才在边开车边咆哮:

“江离,我想我是疯了,你也是疯了,羊城是什么地儿,我们上一次去羊城,连徐曼的人都没见到就差点死无葬生之地,这次要去闯霸叔的老巢,你当真不想活了?”

我靠在副驾驶上眯着眼:

“怎么着?你刚刚还一腔热血的,现在要反悔?别想那么多了,好好享受这辆新的座驾带来的不一样的感觉吧,开着几万块的车和百多万的车,到底是有些区别的。”

我做了个决定,要去羊城找霸叔谈谈。

杨柳月和徐曼都坚决反对,只有王潇潇热血上脑的支持我,于是我们开了宋安戈的车,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家。

从星城到羊城,这不是王潇潇第一次开长途,但这是她最磨叽的一次,好几次都想说服我改变这个决定,我一想到徐曼那么瘦小的一个人要承受那么多的苦难,我就想去闯一闯,毕竟是新时代了,能够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外孙,霸叔也一定是个讲情讲理的好人。

上了高速后我们就把手机关了机,这个时候的宋安戈,应该已经知道了我们一意孤行的消息。

这一次我不想拖累他,我想一劳永逸的解决好徐曼的事情,同时撇清我和侯邺之间的纠葛。

到达羊城时,是凌晨三点多。

我们开了间房休息了几个小时,王潇潇忍不住把手机开了机,但她很快又关掉了,说是信息多的看不过来,既然来了,也就没有回头路可走。

根据徐曼提供的住址,霸叔住在偏离市中心的地方,幸好我们是自驾前往,在百度地图上搜索季家大院,竟然有具体的导航,只是导的地方,倒是让我们有些不敢置信。

在羊城的郊区,竟然有一座占地面积很宽的田园农庄。

水泥路能一直行驶到农庄的大门口,但入口设有路障,却没人守着。

王潇潇开了车窗,农庄很大,四下无人。

我下了车去查看,在不远处的白萝卜地里,有个头发斑白的老人正在弯着腰拔萝卜。

泥地比较干爽,我穿的是运动鞋,倒也好走。

我想去问个路,走进后听到老头自言自语:

“冬吃萝卜夏吃姜,这萝卜拿来炖猪骨头,肯定美味。”

他是在跟谁说话吗?

我环顾四下,确认除了我之外,方圆百米内没有其余人。

“大伯,您好。”

我小心翼翼的询问,想着看他的穿着打扮,应该是附近的居民。

能在萝卜地这么接地气的地方弯着腰拔萝卜的人,看来是百姓无疑。

他抬起头,额头轻轻皱起,随后拿了手帕擦了擦沾了泥巴的手,戴起胸前挂着的老花镜,看清楚是我知道,才扬着手上的萝卜问:

“你也是来买萝卜的?我早就说过,这萝卜不卖,你要想拔几个回去煲汤的话,你就自己拔吧,我老了。这几个是要拿回去炖骨头的。”

我想他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并没有要他框里的萝卜的意思。

我指了指不远处的农庄:

“大伯,那里是不是季家大院季昀襄的农庄?您知道从哪儿可以把车开进去吗?我们到了路口,但那儿有路障,我们过不去。”

老人家继续弯腰拔萝卜:

“你去大院做什么?那儿养了十几只凶猛的土狗,你就不怕土狗咬人?”

怕!

当然怕啊。

我从小到大都很怕又大又壮的狗,我蹲下身去帮他把那个费了力气却拔不出来的萝卜给拔了出来:“我怕狗,但我相信狗的主人不会让它们乱咬人的,大伯,如果车子不能进去的话,有哪儿可以停车的,我看这条路比较窄,怕停在路口的话,别的车就过不去了。”

他指了指很远的地方:

“你去别的地方看看吧,季家大院不让外来人随便停车,你小心点,他们家的狗真的会乱咬人的。”

眼看着他拔了一筐的萝卜了,弯下腰去费劲的想背起,我上前帮忙:

“这地方好像除了季家大院,别的住户都比较远,大伯。你住哪儿?我们有车,送你回家。”

老人家婉拒了我的好意,背起那筐萝卜问我:

“你要去季家大院做什么?就算狗不咬人,季家大院养了那么多的保镖,个个凶神恶煞,就凭你这小身板,死在这儿都没人知道。”

<

状态提示:分卷阅读101--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