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晚上,程意城按着一星期前的约定来到小店的时候,卫朝枫正坐在椅子上,抱着自己的一条腿,拿着药酒在膝盖上涂涂抹抹。
——他这是自找的,那天耍帅耍过头了。
那晚卫朝枫一脚踢在唐御人身上时膝盖被旁边的桌角带到,当时他余怒未消,心思也不在自己身上,当场没什么反应,等到晚上回来了,才发现膝盖淤青了一大片,疼得他龇牙咧嘴的,这几天走路都是抬着一条腿跳着走。
程意城一看这情景,脸色就沉下来了,“你又跟人打架?”
卫朝枫抬眼一看是她,就像个逃学的小孩见到家长来抓似的,本能地矢口否认,“没有,不是我。”
程意城木着一张脸:“那你腿上这样,是怎么弄的?”
卫朝枫行走江湖靠的就是一身演技,信口拈来:“哦这个,我烧麻辣烫时烫到的。”
程意城看着他膝盖上淤青得近乎发紫的一片,犀利地剜了他一眼:“你烧麻辣烫是用脚烧的哦……?”
“呃……”
卫朝枫难得的被问倒了,小心地看了一眼程意城的脸色,不大好,他手一抖,磕到了自己的腿,又是一阵钻心的疼。
程意城不是滋味地看了他一会儿,觉得对这个人,其实她也很矛盾。一方面她很喜欢他天真烂漫的样子,高兴了就和人笑笑,不高兴了就找人打打,这种人活得比较随性,没有心机;可是另一方面,她也很担心他一直这个样子下去,人总要长大的是吧,将来结婚有孩子的话,他这个样子有哪点像是能做人爹的。
程意城思想纠结了一会儿,卫朝枫也不敢吭声。他不敢吭声倒不是因为怕她,而是因为他心虚,程意城万一刨根问底起来,他还真不好回答说‘我这是把唐家给砸了’,到时候又得费心演一通。他不敢小看研究员的追究精神,刨根问底深挖内*幕简直就是他们的职业病。
卫朝枫自己不晓得,他这么低着头不吭声,闷声擦药的画面,落在程意城眼里,那是多么令人怜惜的一个样子。程意城看了会儿就心软了,默不作声地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拿过了他手里的药酒,低头帮他处理伤口。
卫朝枫咧嘴一笑,一个放松就开始贱了:“程程~~”
程意城没理他,任他一个人自说自话地乐了一通,等处理完了他膝盖上的淤青,才抬头说了一句:“知道我最不喜欢男人什么吗?”
卫朝枫一愣,“什么?”
“说谎。”
“……”
程意城将他的裤腿小心地卷了下来,看了他一眼,道:“下次不要说谎了,就算是小事,我也不喜欢。说谎的习惯是不能惯的,你再这样,我就不喜欢了。”
什么叫‘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就是了。
程意城那句话一出来,卫朝枫怔了会儿,眼神瞬间一片幽黯。
‘唐硕人’三个字就像一个定时炸弹,时刻在他怀里揣着,他想丢也丢不掉,那是他人生的一部分,他没有办法否认。尽管他本着良心对程意城没有任何欺骗感情的意思,但事已至此,他犯下的这一个欺骗罪,他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他曾经对程意城旁敲侧击过,比如说用用伟大人物的例子做挡箭牌:你看啊,当年身为克格勃的俄罗斯总统普*京,在和夫人表白时就是这么说的,我的一切都不能告诉你,我只能告诉你,我对你的心是真的。
程意城听完,挺顺地接了他一句:所以啊,他们现在离婚了。
……
卫朝枫当场就,沉默了。
当下,程意城收拾好桌子,催促着他:“不是有话要说吗?时间太晚了,回去吧,我们边走边说。”
卫朝枫今晚的确是有话要说的。
他想跟她说,他最近打算把这家店交给肖原打理,他要换一份工作了,工作内容他也想好了,就是写字楼坐办公室的,偶尔出个差,开个会,和人交流交流,至于理由他也想好了,因为男人需要一份正当的事业,他不想落后她太多,将来成家的话也有一份好彩礼能送送。
这番话卫朝枫已经在心里打了无数遍草稿,虽然听上去他像是要去干个销售,但也总比直白地说‘我要去当总裁了’来得平缓。卫朝枫演练了无数遍,力求达到香港回归那样的效果,平稳过渡。
可是今晚,程意城一句‘你再这样,我就不喜欢了’,就把卫朝枫的心打乱了。
心都乱了,一切计划和草稿也就乱了。
也许是危机意识的降临,卫朝枫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他忽然起身,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在程意城转身的时候,卫朝枫一不做二不休,‘噗通’一声单膝跪了下去,把这惊人一跪彻底跪了个结结实实:“程意城,你嫁给我吧——!”
程意城眼前一花,首先被这人忽然的一跪吓了一跳,接着被他说出的那句话又惊了一跳。当她回过神听明白了他在说什么,程意城感到满满的都是不可思议:“……啊?”
“程意城,我是认真的。”
他现在脑子浑得很,心里只确定一件事:没张结婚证的话,他这个老婆骗不骗得到,还很玄。
卫朝枫深吸一口气,表情严肃得不像话,把自己逼上了绝路:“下周,我带你去见我爷爷。我……现在没有花,也没有戒指,但我对你的心意一直都没变过。你不肯嫁给我的话,我这辈子就没有老婆了,我不想娶别人,除了你之外的女人,我看也不想看,我就是没兴趣。所以你能不能,不